負責全院護理工作、人員培訓、考核、學術交流等工作。
具體職責為:
(一)負責全院護理工作的組織和管理,制定護理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。
(二)建立健全各項護理規(guī)章制度、護理常規(guī)及護理質量監(jiān)控標準,定期組織護理質量檢查和評估,解決存在問題,使護理質量不斷提高。
(三)負責組織全院護理人員的業(yè)務培訓,制定各項護理人員培訓考核計劃。
(四)負責護理人員外出進修學習培訓、繼續(xù)教育和考核,積極開展護理科研工作。
(五)定期深入臨床科室,掌握、參與指導對急危重病人的搶救護理工作。
(六)負責組織、指導、督促全院護理人員為患者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。
(七)與有關科室共同研究處理護理人員發(fā)生的事故、糾紛。
(八)掌握全院護理人員的工作、思想、學習情況。負責院內護理人員的調配,并提出對護理人員的升、調、獎、懲的意見。
(九)辦理護理人員資格申請、注冊、變更、注銷等手續(xù)。
(十)負責所主管科室宣傳資料的審核及制作的督導。
(十一)負責做好院內健康宣教工作。
(十二)做好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